本人2014在四平市宏信莱茵河畔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买房时,售楼人员告知房产证大约在一年左右以后办理好,但时至今日,仍未得到任何讯息。对于我们购房业主来说,我们买房时查看了开发商当时五证齐全,而且买房时在房管局进行了登记备案。如果开发商未办理好相关手续,是如何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老百姓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房产证,这个事情该如何处理?具体责任主体是谁?我们如何才能拿到属于我们的不动产证(房产证)?
谢谢!
局长回复:2017-08-14
你好,因开发商未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首次登记申请,也没有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该楼房居民无法办理转移登记,在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登记材料后,登记中心将办理首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