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平市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整改方案备案及反馈问题整改消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局反馈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三)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一些县区和部门在向督察组提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中,讲成绩头头是道,洋洋洒洒几千字,谈问题却避重就轻,只有区区三五行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喜不报忧,导致市委主要领导不能完全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整改目标:建立报告制度,强化现场核查,确保主要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生态环境保护真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分管领导定期召开生态环保工作碰头会,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压实监管责任,持续推进住建系统生态环境工作,对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常态化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破解难点问题,各项环保督查整改任务取得较好实效。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2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
联系电话:0434-3269043
附表:序号三任务公示表格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7日
四平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表格(序号三)
市序号 | 清单编号 | 整改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 备注 |
三 | 三 | 一些县区和部门在向督察组提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中,讲成绩头头是道,洋洋洒洒几千字,谈问题却避重就轻,只有区区三五行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喜不报忧,导致市委主要领导不能完全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 建立报告制度,强化现场核查,确保主要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生态环境保护真实情况。 | 1、不定期向分管工作的局领导报告生态环境工作进展,推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及时在局网站公布相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相关处理整改结果,引起警示作用。 3、对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通过督查,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
分管领导定期召开生态环保工作碰头会,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压实监管责任,持续推进住建系统生态环境工作,对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常态化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破解难点问题,各项环保督查整改任务取得较好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