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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2-27 17:25   来源: 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
四平市住建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三十七)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四平市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整改方案备案及反馈问题整改消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局反馈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三十七)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个别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防护措施,土方挖掘未采取降尘措施,道路未实施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未进行喷淋作业,建筑工地标准化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未能做到标本兼治,扬尘污染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目标:开展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以创建建筑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带动建筑扬尘治理,建设项目必须达到建筑扬尘治理无全标准,即施工工地全围挡;工地沙土全覆盖;出入车辆全冲洗;施工现场路面全硬化;外脚手架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成立扬尘防治及工地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扬尘整治及工地标准化建设专题会议,督察督导建筑工地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建筑扬尘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越冬维护专项检查,确保停工期间围挡全封闭,裸露地面及堆放物料及时清理或覆盖,并及时开展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地扬尘防治效果较好,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效果较好。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2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 

  联系电话:0434-3269043 

  附表:序号三十七任务公示表格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7日   

四平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表格(序号三十七

 

市序号 清单编号 整改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备注
三十七 三十七 个别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防护措施,土方挖掘未采取降尘措施,道路未实施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未进行喷淋作业,建筑工地标准化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未能做到标本兼治,扬尘污染现象比较普遍。 开展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以创建建筑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带动建筑扬尘治理,建设项目必须达到建筑扬尘治理无全标准,即施工工地全围挡;工地沙土全覆盖;出入车辆全冲洗;施工现场路面全硬化;外脚手架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1.强化组织领导,2018年12月底前成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
2.召开建筑扬尘治理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当前阶段建筑扬尘治理存在的问题,督察督导建筑工地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建筑扬尘问题整改情况,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3.开展越冬维护专项检查,确保停工期间围挡全封闭,裸露地面及堆放物料及时清理或覆盖。对建筑扬尘管控不到位,受到市政府督办的施工企业,在开展年底信用评价时,其信用评价结果不予评优,建筑工地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成立扬尘防治及工地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召开扬尘整治及工地标准化建设专题会议,督察督导建筑工地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建筑扬尘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越冬维护专项检查,确保停工期间围挡全封闭,裸露地面及堆放物料及时清理或覆盖,并及时开展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地扬尘防治效果较好,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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