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局反馈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十一)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一些地方对整改持观望态度,以督察组“来不来”为标准确定是否加大整改力度,有的寄希望调整规划或区划范围来规避整改;有的甚至弄虚作假,试图蒙混过关。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长效考核机制,持续高效推进本部门的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1.定期调度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并实行局内滚动销号制度,局内销号后,上报市整改办销号;
2.对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发现问题及时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及时处理,目前整治工作开展顺利;
3.定期召开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党组会,会上听取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反馈意见各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项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4.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2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
联系电话:0434-3269043
附表:序号十一任务公示表格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7日
四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表格(序号十一)
市序号 | 清单编号 | 整改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 备注 |
十一 | 十一 | 一些地方对整改持观望态度,以督察组“来不来”为标准确定是否加大整改力度,有的寄希望调整规划或区划范围来规避整改;有的甚至弄虚作假,试图蒙混过关。 | 建立健全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长效考核机制,持续高效推进本部门的整改工作。 | 1.定期调度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并实行局内滚动销号制度,局内销号后,上报市整改办销号; 2.建立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月调度制度,发现并整理存在问题,并及时提交局党组会研究; 3.市住建局党组定期召开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党组会,会上听取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反馈意见各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
1.定期调度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并实行局内滚动销号制度,局内销号后,上报市整改办销号; 2.对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发现问题及时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及时处理,目前整治工作开展顺利; 3.定期召开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党组会,会上听取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反馈意见各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项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4.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