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住建字〔2020〕8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评议审查和公示,我局确定了四平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名单,现予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相关规定强化专家管理工作,将其工作质量、职业操守纳入诚信记录,建立动态考核退出机制。
二、专家库成员应遵守《四平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成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