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住建部、环保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我市通过落实“河长制”,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加大了南、北河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经第三方机构连续监测,现南、北河水质持续改善,四项监测指标基本达到消除黑臭水体要求,具体如下:
四平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
编号 | 黑臭水体名称 | 水体 | 黑臭 | 面积/ | 整治进展 |
(起止边界) | 类型 | 级别 | 长度 | 情况 | |
1 | 南河(蔺家河) | 河流 | 轻度 | 13.1公里 | 完成治理,巩固初见成效成果。 |
起点为塔山水库下游海漫末段, | |||||
终点为南河汇合口 | |||||
2 | 北河(红嘴河) | 轻度 | 18公里 | 完成治理,巩固初见成效成果。 | |
起点为下三台水库下游海漫末段, | 河流 | ||||
终点为条子河大桥 |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我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联系电话:0434--3269061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