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平市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整改方案备案及反馈问题整改消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局反馈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五)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目标:督促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2018年5月底前,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到2020年12月底前,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下发《四平市辽河流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整县推进方案》(四农居办[2018]4号),推动辽河流域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建立健全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经省住建厅现场验收,各县(市)区通过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吉建农居[2019]2号)。2018年以来,我市共建立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46个(其中铁东区3座、铁西区7座、梨树县16座、伊通县6座、双辽市14座),配备垃圾箱(池)、桶112292个,各类垃圾收集转运车2025辆,配备保洁人员4699人,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屯全覆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6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指导科。
联系电话:0434-3261630
附表:四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表格(序号五).docx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