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平市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整改方案备案及反馈问题整改消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局反馈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十七)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2014年以来,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持续加重,水环境质量急剧恶化。2014年至2016年,I-III类断面比例由22%下降到11%,劣Ⅴ类断面比例由11%上升到56%。2017年上半年,辽河流域9个国控断面除辽河源断面外,均为劣Ⅴ类,水质持续恶化。对此,吉林省有关部门和地区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目标: 有效提高中心城区污水管收集率,加快提升雨污分流覆盖率,提高汛期污水处理能力。
整改完成情况:
此项工作已完成。
1.对工程规划设计和质量验收环节严格把关审核,城市新区建设必须实行雨污分流制,老城区具备改造条件的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2.市污水处理厂一期2015年完成升级改造,通过环保验收,污水处理厂二期2018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并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8万吨,满足我市污水处理需求,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
3.围绕铁东老工业区排水管网防洪排涝改造工程及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工程项目进行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完成铁东老工业区雨污水管线建设93.8公里,中心城区2018年至2020年完成雨污分流改造36公里,提高中心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和雨污分流率,有效削减溢流污染。
4.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完成了四平市南北河截流干管改造工程建设36.2公里,将原铺设在南北河河底的污水截流干管,改造迁移至南、北河两岸,实现支线污水接入,并对68个雨污溢流口进行改造,增大污水截流倍数,消减了雨季向南、北河直排雨污水频次。
5.目前,我市南北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已全部完工,经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南、北河黑臭水体指标监测,南北河黑臭水体水质已明显改善,四项监测指标已基本达到消除黑臭水体要求,2020年8月,环保厅、住建厅联合发文,确认四平市南、北河2处黑臭水体已消除,2020年10月编制完成四平市黑臭水体整治长制久清阶段评估报告,经省住建厅审核达到《吉林省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自评细则》中长制久清的阶段要求,并上报国家住建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完成了国家和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目标。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
联系电话:0434-3269043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