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有效监督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压实相关企业主体责任,拓宽反馈渠道,及时纠正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工作不作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现将有关投诉举报须知明确如下:
受理事项:四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期间(11月30日前)城镇燃气重大安全隐患;住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不作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投诉举报电话:0434-326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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