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进委员:
您在四平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破损管理的提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2023年,我局针对规范管线单位挖掘施工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每年4月中旬各管线单位报当年挖掘计划,在审批过程中,严格依据计划进行审批,不在计划范围内的不予审批,并要求在挖掘现场设立告知牌,明确施工单位、挖掘时限等相关信息。
2.我局市政中心对市区道路进行网格化划分,每条路的巡视巡查落实到人,发现基础设施破损等问题,第一时间修复。
感谢您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