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术服务机构:
按照四平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四平市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条款约定,现拟对吉林省华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燃气公司)燃气特许经营权延长评估进行公开询价,望有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予以复函。
一、项目名称
吉林省华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特许经营权延长评估
二、服务内容
通过对华生燃气公司2004年5月1日《四平市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授权以来的特许经营协议履行、企业经营能力、安全与服务、财务与资产、经营范围等方面进行评估,对如下五项出具结论:
1.华生燃气公司截至2025年4月1日的整体经营情况;
2.对华生燃气公司截至特许经营权到期日(2034年5月1日)的整体盈亏情况做出测算;
3.根据《四平市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第4.5款资产归属与处置原则,对华生燃气公司截至特许经营权到期日(2034年5月1日)的资产进行评估,测算出应获补偿款;
4.对华生燃气公司自2004年5月1日《四平市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授权以来的企业投资收回期限做出测算;
5.经测算,如华生燃气公司收回投资的期限超过特许经营期限(2034年5月1日),综合分析延长华生燃气公司特许经营期限至测算的华生燃气公司收回投资的期限,对四平市(市区)燃气行业的影响。
三、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2.评估团队应包含省级燃气专家1名及以上,并提供专家资质证明材料。
3.承担过特许经营评估项目的优先。
四、相关要求
1.报价为全包价,包含专家评审、现场调研、数据采集等费用,暂不接受方案调整导致的加价。
2.业绩证明。
3.报价机构提交《报价函》时,应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技术服务机构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技术服务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服务机构作为成交方。
六、询价时间
2025年4月7日8:30至2025年4月11日 16:30
七、相关要求
参加询价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等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送至市住建局市政公用科。
联系人:常瀚文
电 话:0434-3269282
邮 箱:spzjjgyk@163.com
地 址: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7楼市政公用科
(初审:常瀚文 复审:杨蒙 终审: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