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4-29 10:10 来源: 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公示2025年1号、2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四住建)行处罚决〔2025〕1号 |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
四平市宇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91220300565072407X |
孙广伟 |
四平市宇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美和家园小区综合楼装修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第52号修改)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补办施工许可证,并应予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第52号修改)第十二条 的规定,鉴于 该工程违法行为一般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吉建规〔2023〕14号)处罚标准:”违法行为一般或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责令停止施工,处工程合同价款1.3%以上1.8%以下的罚款”,决定给予责令停止施工,处工程合同价款1.3%即壹万零肆佰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自觉履行,履行时间:2025年4月23日 |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时间: 2025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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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住建)行处罚决〔2025〕2号 |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
中豪建业(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
91110116MA01XD6G2N |
李贵友 |
中豪建业(北京)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美和家园小区综合楼装修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第52号修改)第二条、第三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停止施工、限期配合建设单位补办施工许可证、并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第52号修改)第十二条 的规定,鉴于 该工程违法行为一般,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吉建规〔2023〕14号)相关处罚标准:“违法行为一般或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责令停止施工,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决定给予责令停止施工、限期配合建设单位补办施工许可证、并处壹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自觉履行,履行时间:2025年4月23日 |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时间: 2025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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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赵志忠 复审:于辉 终审:杜胜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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