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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4-09 16:16   来源: 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处理决定

  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推动四平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持续释放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根据核查结果,现就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经查,四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消防工程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王某、侯某、郝某、马某、王某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依据《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对以上5名评标专家做出取消其在四平市房建市政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资格,时间为1年(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6日)。 

  二、经查,四平市公共地下智能停车场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现对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9日           
  初审:杨轶超  复审:温润涵  终审:杜胜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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