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通知>的通知》(吉建函〔2024〕1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住房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加快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完善“市场+保障”供应体系,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二、重点工作
(一)稳步推进商品房建设项目
以需求为指引,项目为抓手,科学确定商品房供应量。2026年四平市区计划供应商品房面积约22万平方米。
(二)有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26年,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供给,2026年四平市区计划供应200套保障性住房。
(三)优化土地供应计划
强化房地联动,以人定房、以房定地,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规模,2026年四平市区计划供应商品房开发建设用地5.5公顷。
(四)推动“好房子”示范项目建设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升住宅建设品质,引导住宅开发由规模化向品质化转变,2026年度推动华城锦上项目(“好房子”示范项目)建成交付,本年度再打造1个“好房子”示范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各部门工作协同,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高效推动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到位。
(二)强化实施管理
及时跟踪监测规划实施情况,科学评估住房年度计划实施效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及时总结住房发展经验,确保计划有序有力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综合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等各类宣传平台,宣传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4日
(初审:韩镇宇 复审:崔亮亮 终审: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