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城市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供热保障方向)实施细则(2026年)》、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和《四平市2026年度城市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供热保障方向)资金分配方案》,经各供热企业申报、市区初审、省级复审等程序,最终确定我市符合支持范围、支持条件的供热经营企业2家,其中城市供热经营企业1家,乡镇供热经营企业1家。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城区供热企业
1.四平热力有限公司 476.4785万元。
二、乡镇供热企业
1.四平永健热力有限公司 3.4215 万元。
三、公示期限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
四、监督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拟奖补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市住建局反映,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个人需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予玮
联系电话:0434-3269282
联系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建设大厦
电子邮箱:spzjjgyk@163.com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1月2日
(初审:赵予玮 复审:杨 蒙 终审:陈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