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11-03 14:26 来源: 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行政处罚公示(长电金谷)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四住建)行处罚决〔2026〕8号 |
吉林省长电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用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行政处罚 |
吉林省长电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20303MA17LL488J |
许伟达 |
2026年4月29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的四平街长电金谷府建设项目(一期)20#、21#、23#、25#楼部分剩余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解除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结算书》上加盖原施工单位林州中天建设有限公司公章作假,涉嫌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 |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第52号修正)第十三条、《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吉建规〔2023〕14号)附件2:《吉林省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序号:135。决定给予吉林省长电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处处罚标准中间值贰万柒仟伍佰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自觉履行,履行时间:2026年10月20日 |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
|
(初审:钟晟 复审:杜胜垒 终审:杜胜垒)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