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房〔2018〕34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通化市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根据《吉林省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吉建联发﹝2018﹞29号)部署安排,根据厅领导要求,对各地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制定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工作部署情况。
二、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企业自查,专项检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等情况。
三、相关案件包括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
请各地于11月12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报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未按照(吉建联发﹝2018﹞29号)要求,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市、县一并上报本级专项行动方案。省住建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近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未落实工作方案地区督查督办,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各级政府。
联 系 人:王 琦
联系电话:0431-82752598(兼传真)
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540房间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7日